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进一步推动中关村标准创新试点工作,鼓励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标准创制,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现将开展2011年度中关村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8月11日至8月22日(节假日除外)集中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中关村示范区企业;
(二)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批准公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包括修订的标准;
(二)符合中关村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产业前景和示范带动效应的技术标准。不包括检测方法类的技术标准;
(三)申报资助的企业是正式公布的标准文本中起草单位的前五名。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标准资助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关村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国家标准公布资助的企业,还须提交:
1.批准立项的正式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标准公布公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标准正式文本。
(三)申报行业标准公布资助的企业,还须提交:
1.项目被批准立项的正式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标准公布公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标准备案公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标准正式文本。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及纸质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书,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二份;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
五、受理与审核流程
(一)企业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送至所属园区管委会进行形式审查。
(二)各分园区管委会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到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将通过初审的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复审。
(四)中关村管委会将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www.zgc.gov.cn)公布资助企业名单。
六、资金拨付
中关村管委会分批向资助企业拨付资金。
七、联系方式(见附件3)
说明:本次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申报只受理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项目;国际标准、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及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项目的资助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www.zg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关村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请关注近期中关村管委会网站)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