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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30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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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单位:

  前一阶段,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1号)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中也暴露出电气线路敷设、配电箱柜设置不规范,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配电箱柜破损、遮挡、私拉乱接,无警示标示等问题,这反应出一些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盲区和死角,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还没真正落到实处。

  因此,根据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各类戏水乐园、喷泉、游泳、餐饮、旅游、购物、文化以及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用电安全管理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安全用电隐患 

  各企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类的经营单位,针对用电安全管理,要积极展开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大自查活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对于检查出的用电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切实消除用电隐患,确保用电设备设施及经营场所的用电安全。

  用电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内容:

  1、电工岗位责任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电工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

  2、各类电气设备是否为现行的国家“3C”强制安全标准认证目录公布的合格厂家产品,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绝缘、接地、接零的保护措施,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柜的装置容量是否与实际负荷相匹配等;

  3、电线是否外露破损或老化,线路绝缘是否良好,电气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测试检验并进行登记记录;

  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用电线路私搭乱接等不安全行为;

  5、电工防护用具和作业工具配备是否齐全并经过定期检测;

  6、是否按规定配备电气灭火设施、器材;

  7、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是齐全规范等。

  二、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分工和职责,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化、隐患排查常态化,使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增强管理的计划性与规范性,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管理的综合水平。

  三、加强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要全面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新近人员与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用电意识,增强安全用电技能,切实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保护能力。

  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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