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中关村园区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7-11  来源:海淀园工委组织部
[字体: ]

园区各企业:

  为了更好的培养园区中青年人才,推动园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区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择优推荐新申请项目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学风端正、发展潜力突出、确需资助支持的优秀人才。同时,为提高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推荐人员的数量,建议每一学科方向推荐不超过2人。

  (二)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推荐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本次推荐采用网上申报、审核方式,各单位需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进行填报和审核。

  (三)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方式与第12批“北京市有突出 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个人申报操作方式相同,即单位以组织机构代码,个人以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进行注册或登录,须严格按顺序进行系统 注册、材料提交与审核。其中,系统注册顺序为:推荐单位(区委组织部)——一级提名单位(各归口推荐单位)——二级提名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即企业、学 校、医院等)——候选人;申请材料的提交、审核顺序与系统注册顺序相反。

  二、跟踪调查已获资助项目

  海淀园将对以往推荐的资助项目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获得资助人员培养情况。

  (一)个人项目应于2015年结题的,须于7月13日至7月24日期间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

  (二)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各推荐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系统将于7月13日(星期一)开通,个人网上填写截止时间为7月24日。

  (二)正在执行中的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纸质材料交至海淀招商大厦东703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园区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联系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703室

  联 系 人:李进、张丹

  联系电话:88497817、88499039

  电子邮箱: hdygwzzb@163.com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61137688-0 (北大软件)

 

  海淀园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实施办法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中关村社区 版权所有 / 京ICP证05038935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招商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