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把握 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指示要求,积极推动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根据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复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1〕32号)文件要求及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延续相关要求,现 围绕以下方向面向中关村示范区内的独立法人机构(包括企业、协会、联盟等)征集2015年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
一、申报原则和流程
(一)申报原则
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专款专用、讲求实效;坚持依法依规和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着力推动形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并举、高端发展与基础建设互补、能力建设与环境营造互动的现代服务业良好生态系统。
(二)申报及审批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中关村现代服务业专题网站(http://xdfwy.beijing.gov.cn)”,按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项目申报。
2、部门初审: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要按照要求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具体材料详见附件)。
3、后续审批:初审通过的项目还需要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专家论证、中介评审,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市联席会议)或市政府批准同意扶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括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房山园、通州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延庆园等以及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其他区域);
3、盈利状况良好或具有较好成长性;
4、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5、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符合上述条件,其它联合单位应注册在北京地区;
6、申请股权投资的项目可以以新注册公司的形式申请扶持,新注册公司应符合上述条件。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符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支持方向;
2、项目形成的主要收入能计入“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领域收入”;
3、产业类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已完成的投资应合理且有相应支出凭证;
4、建设期为一年内的项目自筹资金应全额保证,跨年度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应明确、合理,自筹资金应按计划保证;
5、申报项目应有合理的服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依法应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需提供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涉及土地、新增建筑的项目需提供土地、规划意见,涉及环境影响和水资源保护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水资源论证批复;
7、项目应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和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8、联合申报项目应有各企业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三、支持范围
(一)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产业生态系统建设,支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和标准、技术交易和产权交易等公共服 务平台建设,鼓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关村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搭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和专业性支撑平台,支持集成创新、协同创 新的服务业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
(二)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
支持基于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思维的信息消费、文化创意、远程教育、健康服务等领域新兴服务业态;支持集新型智 能终端、软件、内容、运营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引领信息产业向网络化、服务化、集成化、绿色化方向转型;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商业、金融、先进制造、节 能环保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发挥带动作用。
(三)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服务业
鼓励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行业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扶持带动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共同发展;鼓励在行业细分领域实现服务业的“专特精新”发展。
(四)科技服务业
鼓励科技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通过合同研发组织、研发众包、知识管理和运营、科技综合服务、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 科技服务;鼓励建设一批专业科技信息资源平台,支持发展科技咨询业和技术转移服务业;支持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服务以及装备制造设计和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支 持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等检验检测认证和服务。
(五)节能环保服务业
围绕大气污染、水处理、固废处理、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联盟,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 服务、环境治理PPP模式、第三方环境治理、环境一级开发商等新型商业模式实施的具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服务项目;支持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以及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节能环保项目。
四、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方式包括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针对有长期贷款项目)、以奖代补(针对已完成项目)等,扶持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
(二)支持额度
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股权投资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其余各类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重大项目,经试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支持额度可以适当调整。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10月30日。
六、其他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及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同时结合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对申报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真实性等进行具体指导和审核,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项目征集及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自筹经费来源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申报的项目需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可行性,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齐雯 88549650
市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张涛 66415588-0958/0206
市经济信息化委:王艾荣 57587529
市商务委:许凯 87211821(电子商务业) 卓海静 87211776(现代物流业)
市科委:侯亮 66153425
中关村管委会:赵冬岩 88828812
附件2: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