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领导工作临时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海淀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于 军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监察局(区预防腐败局)、区审计局。
孟景伟 常务副区长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投资促进、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统筹园区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法制、政府新闻发言人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外事办)、区发展改革委、核心区(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区国资委、区政府法制办、区经 信办、区金融办、中关村西区办、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统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政务中心、核心区发展研究中心、示范 区展示交易中心、区新闻中心。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编办、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史志办、区保密局、区老干部局、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驻区金融机构、区科协以及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关村海关、海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龚宗元 副区长 负责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含应急工作)、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含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交通、国土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北部办、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区应急办)、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区环卫中心。
联系区供电公司、市交管局海管理处、市交通第六执法队。
陈 双 副区长 负责商务、体育、质量技术监督、民族、宗教、侨务、妇女儿童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委、区体育局、区质监局、区民宗侨办、区档案局、区地震局。
联系区妇联、区侨联、区工商联、区烟草专卖局、区邮电局。
徐永全 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生、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精神文明、机关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区属学校、区卫计委、区公共委、区旅游委、工商海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民防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联系区委统战部(区台办)、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个体私营协会、各类民办学校、区红十字会。
王际祥 副区长 负责社会建设(街道)、民政、公安、安全、信访、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方面工作。
分管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公安海淀分局、安全海淀分局、区信访办、区环保局、区安全监管局、海淀交通支队、海淀消防支队。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及各驻区部队单位、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综治办、区实有人口办、区维稳办、区610办公室、武警海淀支队。
李 宏 副区长 协助孟景伟、陈双、徐永全同志工作。
王卫明 副区长 负责文化、文物、科技产业重大项目方面工作。
分管区文化委、圆明园管理处 协助分管区经信办。
联系区文联。
高念东 副区长 负责农村、农业、水务、园林绿化(森林防火)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地区办事处)、区农经站,协助分管核心区各分园建设(含“一镇一园”)。
联系区气象局。
温 琤 区长助理 协助分管金融相关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