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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临时分工的通知

日期:2016-05-19  来源: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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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领导工作临时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海淀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于 军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监察局(区预防腐败局)、区审计局。

  孟景伟  常务副区长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投资促进、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统筹园区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法制、政府新闻发言人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外事办)、区发展改革委、核心区(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区国资委、区政府法制办、区经 信办、区金融办、中关村西区办、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统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政务中心、核心区发展研究中心、示范 区展示交易中心、区新闻中心。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编办、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史志办、区保密局、区老干部局、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驻区金融机构、区科协以及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关村海关、海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龚宗元  副区长  负责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含应急工作)、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含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交通、国土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北部办、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区应急办)、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区环卫中心。

  联系区供电公司、市交管局海管理处、市交通第六执法队。

  陈 双  副区长  负责商务、体育、质量技术监督、民族、宗教、侨务、妇女儿童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委、区体育局、区质监局、区民宗侨办、区档案局、区地震局。

  联系区妇联、区侨联、区工商联、区烟草专卖局、区邮电局。

  徐永全  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生、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精神文明、机关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区属学校、区卫计委、区公共委、区旅游委、工商海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民防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联系区委统战部(区台办)、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个体私营协会、各类民办学校、区红十字会。

  王际祥  副区长  负责社会建设(街道)、民政、公安、安全、信访、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方面工作。

  分管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公安海淀分局、安全海淀分局、区信访办、区环保局、区安全监管局、海淀交通支队、海淀消防支队。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及各驻区部队单位、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综治办、区实有人口办、区维稳办、区610办公室、武警海淀支队。

  李 宏  副区长  协助孟景伟、陈双、徐永全同志工作。

  王卫明  副区长  负责文化、文物、科技产业重大项目方面工作。

  分管区文化委、圆明园管理处 协助分管区经信办。

  联系区文联。

  高念东  副区长  负责农村、农业、水务、园林绿化(森林防火)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地区办事处)、区农经站,协助分管核心区各分园建设(含“一镇一园”)。

  联系区气象局。

  温 琤  区长助理  协助分管金融相关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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