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北京市创新驱动和科技引领发展格局中的积极作用,我委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拟以标准先行、贯标对标模式开展第十九批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拟参与第十九批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以下简称拟参与企业),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征集《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意见的通知”(具体通知参见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03595.htm),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二、请拟参与企业根据《第十九批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1),填写《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自评表》(见附件2),并于9月9日前,以邮件方式反馈市经信委(联系人:王百灵 57587650,wangbailing@bjeit.gov.cn;王晶 57587653)。
三、初步定于9月中旬开展第十九批企业技术中心的标准宣贯及后续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十九批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基本要求
2.《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自评表》模板
海淀区经信办
2016年8月31日
(联系人:郑雪;电话:88497185)
附件2: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自评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