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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海淀区“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3-09  来源:海淀园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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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企业:

  海淀团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十五届海淀区“五四奖章”、第七届海淀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海淀园团工委负责海淀园的相关推荐工作,请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先进青年及优秀企业家积极参与报名。有报名意向的个人与海淀园团工委进行联系,并于3月16日前上报相关表格及材料。

  联 系 人:李薇 联系电话:88499039

  海淀园工委

  2017年3月7日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海淀区“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经海淀团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十五届海淀区“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海淀青年典型,展示我区青年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为海淀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资源支持,促进更多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带领全区青年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为14周岁至40周岁(1977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学习的各届青年(海淀园系统重点推荐创新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企业青年)。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海淀,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积极建言献策,取得突出业绩或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是广大青年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建功成才的学习榜样。

  4.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人心,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化追求的典型代表。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1.人选推荐(2月28日-3月24日)

  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荐1-2名青年参选(候选人须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填写《海淀区“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后报团区委;评选活动同时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

  2.确定候选人(3月24日-3月31日)

  团区委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综合比较后确定15名候选人,候选人中为企业负责人的,需填写《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3.向社会公示候选人(3月31日-4月6日)

  通过团区委官方网站(http://hdtqw.bjhd.gov.cn/)将正式候选人简介及其事迹材料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对参选人有异议,团区委将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4.评选表彰(5月4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树立青年人才榜样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海淀区“五四奖章”评选资格推优荐才。

  2.候选人的确定要本着三个着重(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的原则,根据本区域发展特点确定人选。

  3.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4.单位推报人选、自荐人选及他人推荐的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的详细事迹介绍,另需500字的简要材料;单位推报的推选人,其工作单位需同时提供5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5.请各单位按时上报《海淀区“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第十五届海淀区“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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