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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汛期应急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7-07-04  来源:海淀区经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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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经信办发[2017]21号

各企业:

  当前正值汛期,降雨和极端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积极防范和应对汛期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杜绝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各项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种抢险器材的准备工作,确保汛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特别是在进行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井下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四个严禁”的要求,确保一线作业队伍作业过程绝对安全。要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汛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做好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工作。要加强暴雨前后安全隐患点的排查,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逐一设立警示标志标牌,并加强监控和巡查,预防事故发生。

  (联系人:陈旸;联系方式:88496803)

  海淀区经信办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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