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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7-05  来源:海淀区经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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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经信办发[2017]24号  

  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工作。

    (联系人:陈旸;联系方式:88496803)

  海淀区经信办

  2017年7月3日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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