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信办发[2017]24号
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工作。
(联系人:陈旸;联系方式:88496803)
海淀区经信办
2017年7月3日
海经信办发[2017]24号
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工作。
(联系人:陈旸;联系方式:88496803)
海淀区经信办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