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支局扩大外汇业务服务对象的公告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办理外汇相关业务。
海淀园投促处
2017年7月3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支局扩大外汇业务服务对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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