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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创办企业

日期:2009-02-04  来源:中关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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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凭中国护照,可以自然人身份设立内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凭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明,可以外国自然人身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注册内资高新技术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3万元人民币。
●持外国护照或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注册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10万元人民币。
●允许高新技术企业以居民住宅作为企业住所,开展高新技术的经营和科研工作。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内资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除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营范围不作具体核定。
●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设立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的,对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所占注册资本(金)和股权的比例不作限制,由出资人在企业章程中约定。
●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工商登记时,在文件证件齐备后,两个工作日即核发《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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