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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获得哪些奖励?如何办理?

日期:2009-02-04  来源:中关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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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认定的软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在本市第一次购买商品房、购买汽车和以现金出资在本市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给本企业增加资本金的投入时可获得奖励。
  专项奖励标准最高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本人上年已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80%,可当年奖励,也可累计几年集中奖励。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离开本市软件企业即停止给予专项奖励。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年薪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2. 高级技术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任职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年薪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二、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以下所有提供的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要求的顺序装订成一式两套,

  装订时文件头应朝上或朝左。
  1. 应提交的企业材料及装订顺序:
  ●"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盖章);
  ●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人员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软件企业年审记录复印件一式两份(盖章)。
  2. 应提交的个人材料及装订顺序:
  ●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报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报人任职证明或职务聘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税务局(所)出具的2001年申报人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人第一次购房、购车发票复印件或工商管理机关出具的以现金对本企业的投资证明和入资凭证,或以现金对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证明和入资凭证及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请及时关注软件行业协会网站www.bsia.org
  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申报表;
  2. 网上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按要求打印、审查、签字、盖章;
  3. 按"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的规定,由专人将材料送交北京软件行业协会;
  4. 软件行业协会由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5. 软件行业协会将初审合格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北京市科委审批;
  6. 专项奖励财务执行机构根据市科委审批结果,办理个人专项奖励银行借记卡;
  7. 申报企业指派专人统一领取个人专项奖励银行借记卡,交付高级人才个人保存和使用。
  办理机构:市科委委托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受理。每年由软件企业向市软件行业协会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专项奖励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初审合格后,由市科委审核批准。软件企业集中到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现金拨付。办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10月份。
  联系电话:66153395(北京市科委)66170675(北京软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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