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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示范区条例配套政策5月发布

日期:2011-01-15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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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示范区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会议昨天召开。会议要求本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具体要求和职责分工,抓紧贯彻落实条例。今年4月,要完成条例的条文释义工作,5月要发布第一批配套实施政策文件。市委常委赵凤桐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成主持会议。

  2010年12月23日,《示范区条例》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实施。条例在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从创新创业主体、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在法律层面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赵凤桐提出,配套文件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条例的核心环节,要根据条例的核心内容和示范区发展需要,对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人才资源、科技金融等各方面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尽快制定或者新修订相关配套文件,使条例的各项创新性规定能够落到实处,使示范区内企业、高校、院所等切实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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