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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出台支持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2015-07-24  来源: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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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关村管委会出台《关于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助力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学生进行科技创业。

据悉,此前北京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措施,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是对上述政策的具体落实。

据介绍,本办法所称中关村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资金,是指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中安排,实行总额控制,专门用于引导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学生科技创业的资金。

据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将遵循公开透明、统筹管理、注重实效、加强监督的原则。专项资金建立申报受理、结果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

中关村管委会相关人士介绍,专项资金以一次性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学生创办的科技企业。

高等学校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以现金方式出资并持有企业股权,在中关村示范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可按照不超过科技人员现金出资额度的2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科 技成果是指由高等学校依法持有的,经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中药品种,农作物品种,国防专利,专有技术,各类创意设计作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科技成果。

高等学校教师作为天使投资人投资的学生(含在校学生和毕业两年之内的毕业生)科技创业企业,可按照不超过教师现金出资额度的5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每家企业获得专项资助的数额不超过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和赞助、捐赠等支出。

哪 些企业可以获得该专项资金资助?据介绍,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自2014年1月9日起,在中关村示范区注册,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具有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知识产权明晰;二是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的现金出资或高等学校教师对学生创业企业的现金出资 已实际到位,所形成的股权尚未退出;三是尚未获得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中关村管委会将专项资金纳入公共财政资金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公共财政原则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并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市财政局。

此外,中关村管委会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单位,可以对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企业,将收回已拨付资金,并在网站予以通报。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抓手。目前,中关村已形成了市场化、集成化、网络化的新型创业孵化模式,中关村的30多家创新型孵化器的创业服务模式各具特色,其中高校里面的教师和大学生创业成为重要力量。

创 业生态多地开花,中关村大本营的创业创新氛围更是活力四射。据悉,今年1到5月,示范区新创办科技型企业共8577家,较前四月增加了2017家,创业活 力强劲。以《福布斯》评选的2015年“中国30位30岁以下创业者”为例,中关村示范区上榜9人,占北京市的70%,占榜单约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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