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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女演员被告上法院

2011-10-3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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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题材的影视剧《步步惊心》近日热播,女主角之一的“绿芜”郭珍霓却惹上了官司。昨日(28日)记者获悉,因不满郭珍霓单方解除了与自己的代理合同,经纪人王莉一纸诉状将郭诉至法院,东城法院已正式受理。

    王莉称,2009年1月8日,她与郭珍霓签订了《演艺人员委托经纪合同书》。合同约定,王莉全权代表郭珍霓接洽、安排、同意、策划其演艺活动,并由王莉在世界范围内独家全权代表郭珍霓签订聘用合同;合约期内,郭某不得擅自订立聘用合同,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任何聘用其从事演艺活动的意向。合同期限为5年,自2009年1月8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止。

    王莉诉称,郭珍霓于今年7月29日通过律师函单方解除了合同,并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接拍了《吴道子》《东北往事》等影视剧。故诉至法院要求郭支付转签费50万元,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据悉,此案将于近期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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