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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须三次公开征求民意

2012-02-12  来源:中国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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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准立项阶段,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要向社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在标准正式公布前,还将在卫生部网站上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将力争公开透明,在标准立项阶段和标准起草过程中,将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陈竺表示,目前我国已制定公布185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公布了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但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存在4个突出问题:一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二是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三是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目前部分标准标龄较长,一些标准指标风险评估依据不足;四是相关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待改进完善,如,健全广泛征求意见的机制和有效解读标准方式、方法。

他表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要通过四项措施力争公开透明。

首先,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正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对完善标准工作程序,提高标准工作公开透明,健全公众参与标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次,在标准立项阶段,广泛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注重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标准制定的合理性。

第三,在标准起草过程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向社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鼓励公民、法人、专家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在标准正式公布前,还将在卫生部网站上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

第四,严格标准的审查、发布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对标准草案进行严格审核,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350余名权威专家组成,设置了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每个标准文本都要经过该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和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审议并通过后,由卫生部批准公布,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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