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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亿片,假药制售何以如此猖獗?

2012-08-0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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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安部指挥3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缴获各类假冒伪劣药品2.05亿片,商标标志、药盒、说明书等包材1400多万件,涉案价值11.6亿元,破案8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多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00多个。(8月6日《新京报》)

    假药制售何以如此猖獗?

    假药制售何以如此猖獗?一在利润高得惊人。据报道有些假药成本只有一两毛钱,售价却可高达上百元甚至几百元。在黑色暴利面前一些人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二违法犯罪成本相对较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是,由于假药的服用存在着取证困难的情况,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难以认定,这就容易形成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的空档。

    有学者指出,制售假药的行为,无论是否有危险结果,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鉴于此,对于制售假药犯罪,我们不妨参考“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论处。本罪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过提高制售假药的犯罪成本,势必对制售假药犯罪行为产生威慑作用,遏制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对假药制售应“零容忍”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犯罪,既凸显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决心和意志,也让公众对药品生产正常秩序的回归充满期待,令人深感欣慰。

    联想到去年11月公安部破获的价值20亿元的假药巨案,这种锁定目标、统一收网的集中行动,不失为针对假药犯罪呈隐蔽性、欺骗性、链条式等新特点的打击方略。

    不过我们也需清醒认识到,鉴于不法药企受巨额利益的驱使,一两次专项行动很难彻底解决问题,而需持之以恒地依法对生产经营假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不给生产经营假药者任何喘息的机会。

    同时要提高制售假药者的违法成本。按照刑法规定,未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制售假药违法犯罪分子只能处以3年以下刑期。量刑过低,使得制售假药者“有贩毒的利润而无贩毒的风险”。因此,我们须从立法设计上降低制售假药的入罪门槛,提高其犯罪成本,从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保障百姓切身利益,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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