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河南中牟县称“43辆公车拍卖39万元”因车型差、车况差。网友爆料称此次拍卖的评估公司负责人钟某,也是此次拍卖公司的拍卖师。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必须互相独立,目的是防止提前透露标的机密,出现串标现象。
相比此前温州215辆公车卖出1059.48万元,平均每辆不到5万元来说,河南中牟县43辆公车卖39万元,平均每辆不到1万元,显然更“牛”,更让人觉得出乎常理。虽然当地政府部门对此已有所回应,但整个事件仍是一团谜。
谜团之一:这次公开拍卖的超标公车共43辆,那么中牟县实际公车到底有多少?为何被处理的超标公车中,全是“车型差、车况差”的,怎么就没有一辆好车?
谜团之二:这些车到底是何时购买的,使用了多少年,既然尚没有到达报废年限,那么市场价格到底值多少?都什么人买走了这些车?此外,即便这43辆公车全是“破铜烂铁”,至于只卖39万吗?
谜团之三:为了防止透露标的和串标,根据相关规定: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必须互相独立。然而,据媒体报道,中牟县在拍卖公车时,却出现了评估师、拍卖师一人兼任的情况。这又作何解释?
河南中牟县的“公车事件”,不能简单怪公众不信任不理解,而是整个事件的确疑点重重、问题多多。希望当地政府针对公众的困惑和质疑,更加详细地公开所有环节及过程,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
【网友热议】
新华网友“潘福金”:此次公开拍卖的43辆超编车是“清一色”的低档车、破旧车、报废车,难道超编配置的公车都是低档车、破旧车、报废车吗?稍加推敲就站不脚,所谓超编车是在已经配有足够数量车辆的基础上,又新置车辆。从时间逻辑来看,后购的车辆 “鸠占鹊巢”,属于真正的超编车。
新华网友“许晓明”:破旧公车被当做清理对象,新购、高档公车统统“幸免于难”,破旧公车让新公车“顶职”,这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新华网友“魏文彪”:近些年来,随着各地公车改革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拍卖超编超标公车。有关方面有必要尽快出台措施,规范各地公车拍卖行为,将其置于公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以维护公车拍卖领域的公平公正,同时有效防范国有资产出现流失,避免公车拍卖成为少数人损公肥私的饕餮“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