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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犊心切”不能漠视消费者利益

2013-12-15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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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中国烹饪协会近日发表公开信,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要北京市工商局公开道歉。消费者为工商部门发布这些条款的欢呼犹然在耳,这一公开信却让人尴尬。

    此前,北京市工商局曾公开表示,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普遍在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餐具费等方面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经专家充分论证后最终确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

    这无疑是对当前消费者深恶痛绝的“霸王条款”的迎头痛击,受到普遍欢迎,更有不少消费者在自媒体上表达支持,呼吁其他城市尽快出台类似措施,但中国烹饪协会依然表达了“行业公愤”,列出三大罪状:“不公平表述”以偏概全,与餐饮行业实际背离;“违法定性”理由牵强,餐饮企业权益亟须保护;行政干预违背改革原则,监管决策需要客观理性。同时呼吁国家主管部门纠正和发布方道歉,一时间舆论哗然。

    在是否以偏概全、违法定性等问题上,由于涉及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相对陌生的法律法规领域,邱宝昌等专家已经进行分析,认为工商部门认定这些“霸王条款”的法律依据,不存在依据不足和效力不够的问题。至于“行政干预违背改革原则”,且不说对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管是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单单说改革的目的,其中之一就是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而规范合同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自然涵盖其中。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干预并非可有可无,基于社会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市场调控、市场监管,是市场环境完善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工商部门发布这些条款有国家法律法规支撑,并以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自然赢得普遍赞誉。

    行业协会就一事发声,随后引起舆论哗然,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相信这也不是最后一次。行业协会是所在行业的利益代言人,本无可厚非,但某些行业协会,一次次用吸引眼球的方式挑战公众的承受力,在不遗余力为行业利益呐喊的同时,最广大的消费者成为被协会们遗忘的角落。

    在市场发展日渐成熟的情况下,任何一个行业健康发展都离不开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多方合力。就餐饮业来说,当前中高端餐饮遭遇发展瓶颈,不少企业在政府引导下早早制定转型战略,顺势而为,以服务大众的理念转身,赢得消费者支持,走上新型发展道路,但还有一些企业,抱残守缺,难以适应市场变化,自然陷入困顿。

    维护最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是政府部门制定监管政策的出发点,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表现,更是群众路线的确切要求。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行业协会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应自觉以维护最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基本出发点来协调企业发展,规范企业经营,只有不再漠视消费者的利益,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口碑”。只有如此,才能扩充协会的“正能量”,更好地推动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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