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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5镇施行村章托管 村干部欲盖章需审批

2012-10-16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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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干部私盖公章,这事儿,在农村并不少见。但在昌平区延寿镇,村干部要想这么随意地盖章,不行。从去年11月份起,全镇17个村实行“村章托管”,即将村里的公章委托给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村干部盖章需走严格的审批程序,土地出租转让、集体资产处置等村级重大事项,没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一律盖不了章。

    昨天(15日),记者来到延寿镇全程办事大厅,经管站盖章处,办事员刘朔正在给几个村干部办理盖章手续。“这是我们村的地税报表。”“这是今年生态文明户的公示名单。”“这是阳光助学独生女的申请表。”……在仔细核对了村干部手中的用章审批单后,刘朔从保险柜里取出公章,一一加盖。

    办事大厅的墙壁上,分别悬挂着《村委会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村级财务印章使用审批程序》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使用审批程序》宣传板,“无论盖哪一类章,都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走。”刘朔说。

    印章虽小,却是农村很多干群矛盾的导火索。延寿镇党委书记宁澈介绍,村级组织印章本是村级组织公共权力的象征,但在统一管理之前,不少村干部却把它当成了“私有财产”,锁在自己抽屉里,想盖就盖。

    去年,延寿镇对辖区17个村的“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系统清查,发现一部分问题合同就是由村干部私盖公章引起的,“地租出去了,老百姓却不知道,集体账面上也没收益。”

    而根据现行法律,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一份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生效时,主要看有无村委会的印章,而并不追究盖章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等民主程序,“最后吃亏的是全村老百姓。”

    去年11月份,在广泛征求各村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延寿镇试行“村章托管”制度,即由镇经管站统一收回、管理各村的村级印章,用章必须走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村委会印章使用为例,如果村里要签订土地、山场、林地、果园等出租转让合同,或是要处理集体资产,村干部必须拿着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决议,才能到镇经管站申请盖章。

    “公章托管,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我们的负担。”黑山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海洋说。他所谓的“减负”,一来是减少了繁琐的盖章事务;二来是减轻了心理负担,“过去总有老百姓觉得干部会利用职务之便,私下里把村里的闲地发包出去,现在这种声音基本上听不到了。”

    村章托管规范了村级资源、资产的管理,但对于需要办证明的普通村民来说,却增添了些许麻烦。“结婚,给孩子办户口,过去开证明在村里就能盖章,现在要跑到镇里,我们不能给老百姓添这个乱。”宁澈说。

    而解决办法就是“镇里的干部走下去”。每周二、周四,延寿镇会开出流动服务车,镇工作人员到17个村巡回办公,其中一项业务就是给村民盖章。“提前一天预约,流动车就会把需要的公章带上,到村民家门口盖。”宁澈说。据统计,截至目前,延寿镇已经为各村盖公章1800余批次。

    记者从昌平区了解到,不仅是延寿镇,流村、南口、兴寿、沙河等镇也已实行“村章托管”,在不改变印章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由镇经管部门对村级用章行为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村章托管”模式今后还将向昌平区其他镇、街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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