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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难、理赔慢 人保财险连遭投诉

2012-03-19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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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财产险消费领域的投诉中,绝大多数仍旧是针对车险的,投诉内容也基本针对车险定损理赔慢、车险赔付迟迟不到账、车险定损与维修价存在差价、无责不赔等问题。

    近期,人保财险连遭投诉。来自广州的欧先生今年就遇到了中国人保广州分公司在车险定损理赔慢、车险赔付迟迟不到账的双重问题,虽然现已结款赔付,但痛苦的经历让他不愿再回首。来自北京的车主郑某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支公司告上北京市东城法院。郑某困惑如果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王某、张某的误工损失不予赔偿,那买什么样的保险才能安安稳稳开车呢?

    人保被指互踢皮球 快速理赔3天竟然变成22天

    家住番禺区的欧先生告诉信息时报记者,去年7月他在广州人保为自己的车购买全险,同年12月29日在广州至湖南的省道上出险。报案后,查勘人员不但姗姗来迟,还不带勘探表格,事后也不补填,仅拍数张照片便作罢。当天,湖南人保辗转近7个小时才将欧先生的车拖回停车场,而欧先生则为之垫付了800元救援费。次日,因急需用车,欧先生在征得人保热线人员的确认后,将车送到湖南当地4S店进行了部分定损和维修。

    今年1月3日,欧先生回广州后便驱车前往4S店继续定损和维修,但4S店告知人保系统上没有该事故勘探及定损记录。欧先生拨打广州人保服务热线,但接线客服人员称该案在湖南定损应找湖南人保,而欧先生找到湖南人保后,该公司则以定损员外出或下班为由一再拖延。

    欧先生在投诉留言中称道,他拨打了很多次热线或投诉电话,客服总在推诿,说这个在湖南定过损了,要他找湖南人保。“我当时就火了,我说保险是在广州买的,我只能找你们人保公司,至于内部沟通是你们的责任,怎么能让客户去问,我怎么知道问谁。于是客服语气非常生硬的说会帮你处理的。”欧先生称。

    经过反复折腾,湖南人保才于1月5日将案件记录传到广州4S店,而现场勘探员仍未将勘探记录输入系统,为此,欧先生不得不再次重新办理填单、拍照、定损等各项手续。然而,次日4S店告知欧先生,该车在湖南定损并维修部分在此无法代赔,需本人亲自到人保公司办理索赔。另外,因湖南人保仍未上传勘探记录,定损进度仍需延后。

    欧先生表示,拨打服务热线投诉无果后,他于1月7日开始上网投诉,9日投诉至保险维权网站世纪保网、搜狐网理财频道,此案当日即被反馈到人保财险总部。此后,广州人保于12日完成定损,然后进行修车提交资料等各种手续及流程,直至22日人保公司结案赔款,此案历经20多天,才最终落幕。

    保险期间两车相撞 人保财险拒赔间接损失

    日前,车主郑某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支公司告上北京市东城法院,要求人保财险赔偿2011年交通事故损失。

    2010年12月19日,郑某在人保财险北京市东城支公司处为小客车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及免赔率特约条款等险种。人保财险出具了机动车保险单,保险单载明保险期限自2010年12月20日零时起至2011年12月19日二十四时止。2011年8月16日,郑某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与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经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认定,原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自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19日修理三天,造成出租车承包人王某、张某承包金及误工损失1329元。但人保财险拒绝赔偿以上损失,故郑某起诉要求判决赔偿原告保险金1329元,本案诉讼费由人保财险负担。

    对此,人保财险东城支公司认为,对郑某所述订立机动车保险合同、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造成第三者王某、张某承包金损失1329元的事实无异议。但根据机动车保险单所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七条约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人保财险表示,因郑某主张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故该公司不同意郑某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郑某明确表示知悉保险条款第七条的内容,也知悉合同中约定了此种情形属于不予赔偿的范围。但郑某仍很困惑如果保险公司对这种情况不予赔偿,那买什么样的保险才能安安稳稳开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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