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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四维图新:关于公司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公司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的公告

日期:2013-07-10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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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3-02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购买建设用地

建设公司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 公司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租赁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随着公司发展
战略的逐步实施,公司已从单一的导航地图供应商逐步转变为综合地理信息服务
提供商,业务范围从导航地图拓展到车联网与动态交通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应
用、行业应用等战略性新业务,各项业务的发展空间广阔,一批事关未来发展的
项目正在有序实施,未来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大。公司现有租赁办公场地无
法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利于公司品牌战略和一些重点项目的实施,已成为
制约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公司
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建设用
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不低于60%自用,主要用于公司研发、生
产及办公,不用于销售。
2、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53,156万元,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680
万元、超募资金不超过41,476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因此还需要履行变更募投项
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如公司不能
使用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投资于本项目,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完成本项
目。





3、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5、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
续。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IV-2(4-2-084)
地块。

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永丰基地”)坐落于海淀区北部
地区,位于北京市建设“两轴两带多中心”的海淀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关村发展
区的核心,是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中关村高新技术成
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平台。中关村北部地区经过近年来的建设,永丰基地已经
成为战略位置重要、区位优势明显、地理条件优越、配套设施相对完善、交通运
输北京便捷的高科技产业园区。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专业园之一,享受国家、北
京市和中关村、海淀园中对高新企业的所有支持政策,并根据科技企业加速器实
施规划,正在拟定和推出包括土地优惠、税收优惠、人才优惠、知识产权优惠、
金融投资优惠等科技企业加速器优惠政策。

公司计划以出让方式获得相关建设用地,随后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
择专业机构为公司设计、建设该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出让方式购买建设用地约1.84公顷,预计购买建设用地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22,156万元。根据初步规划,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建成后,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将分别达到40,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建设及装修费
用不超过31,000万元。


四、 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不超过53,156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680万元,使
用超募资金不超过41,476万元。

五、 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公司整体战略的按
计划落实,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导航电子地图业务核心竞争力,保障了公司的车联
网业务、移动互联网应用、行业应用等业务一批事关未来发展的战略性项目可以
顺利实施。从而加速公司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2、 本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分散办公的状态,从而提高了管理效


率,降低了沟通成本和综合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公司品
牌形象,稳定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打造优秀的研发、经营和管理团队。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
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是基于客观情况而作出的调
整,有利于节省投资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极大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的调整,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北
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公司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
楼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有利于公司构建更加稳定的经营环境,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
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41,476
万元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公司研发、生产及办


公综合大楼。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
术产业基地购买建设用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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