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4-05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的进展情况
就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关村建设”或原告、被反诉人)诉衡水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衡水万信”或被告、反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案,中关村建设于近日收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衡水万
信反诉状。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3 月 9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
补充协议书,2010 年 3 月 10 日,原告与被告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
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工程暂定总价。2012 年 10 月,上述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且被告实际入住该住宅小区,并向购房人交房。
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部分工程款,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办理工程结
算,支付剩余工程款,但被告始终拒绝,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114,386,210 元;
2、判令被告支付上述工程款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
日的利息,暂计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为 7,034,752 元,以上本息共计
121,420,962 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详见2014年5月17日,公告2014-047号)
现衡水万信提起反诉,请求法院:
1、判决被反诉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并依法参加竣工
验收。
2、判决被反诉人支付质保金6,846,328元。
3、判决被反诉人返还超支的工程款22,543,913元。
4、判决被反诉人支付违约金7,407,085元。
三、判决情况
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公
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衡水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诉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