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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城市“三无”人员免交住院押金

日期:2011-02-22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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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起,北京对城乡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体系。其中,城乡特困群体住院押金减免60%,城市“三无”人员免交住院押金。

    按照规定,低保人员、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抚养人)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等困难群体已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合作医疗,且持有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证明,确需住院的,可申请住院押金、出院即时结算两项救助。

    在住院押金方面,定点医疗机构对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城乡特困人员的住院押金予以60%减免, 其余40%由申请人自筹解决。减免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和因公致残返城知青,住院押金实行100%减免。

    城乡特困人员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对于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不含自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按60%给予救助,个人只缴纳应承担的治疗费用,个人全年享受救助不超过3万元。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和因公致残返城知青,对于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不含自费部分)。

    此外,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对于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按2/3给予救助,个人只缴纳应承担的治疗费用。个人全年享受救助不超过3万元。

    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救助标准,将随北京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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