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首都之窗网站公布由市政府批准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各区(县)政府分管园区工作的副区(县)长兼任分园管委会主任,并同时兼任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中关村管委会将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建立统筹协调、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一区十园”的整体统筹。
方案明确指出,中关村科技园区实行“双重领导、以区(县)为主”的领导体制。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对各分园的整体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区(县)政府对所属分园管委会实行全面领导。
方案进一步理清了中关村管委会与各分园管委会的工作关系。中关村管委会按照“调研、规划、协调、督办、服务”的职能,主要负责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宏观管理,侧重于督办重大决策事项和重点工作、优化软环境及统筹重大项目。分园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中关村管委会会议议定事项,推动本园的产业化、招商引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市场监管、企业服务等工作。
中关村管委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苏生表示,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通过各区(县)分管副区(县)长兼任分园和中关村管委会的职务,以及中关村管委会定期会议,加强了领导和统筹的力度,尤其是园区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的统筹。“今后各个分园,既有区(县)领导的保障,又有一区十园的整体统筹。如果有要落地的重大项目,可以在各个区(县)及分园间统筹布局,打造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蒋苏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