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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3-24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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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为了更好的培养园区中青年人才,推动园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区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着眼于加速中青年人才培养,推动园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本公司符合条件人员申报2011年度优秀人才资助项目,严格按照《通知》和《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推荐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个人资助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此表一式3份)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跟踪调查已获资助项目
对以往本公司推荐的资助项目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获得资助人员培养情况。个人项目正在执行的,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项目已完成未办理结题的个人项目,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以往(2008年度至2010年度)获得资助并已结题个人,提交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有关文件、表格都由“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软件(附件2)生成。请各单位于2010年4月8日前,将需提交的有关纸质材料(申报个人如有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和电子版、“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一并交海淀园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淀招商大厦东703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88497817、88498160(传真)
  电子邮箱: ww749@163.com

 

附件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

 

 


海淀园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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