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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日期:2011-07-20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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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根据《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6号),发布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一)鼓励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订标”)工作,包括“订标”资助和“订标”奖励。
  (二)支持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技术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采标证书(以下简称“采标”奖励)。
  (三)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给予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承担标准化实施项目支持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为:
  1.申请企业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海淀区创新企业,在海淀区纳税,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掌握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实质成果,同时具备项目顺利执行的科技力量、 资金能力等条件。
  3.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标准化实施项目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订标”资助
  (1)现阶段正在负责起草或参加起草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应是主导制订标准的企业,即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或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且拥有实现该标准的被接受的技术提案。
  (2)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等证明其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或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
  (3)制订的标准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2.“订标”奖励
  (1)负责起草或参加起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于申报的2010年1月1日以后发布、实施;
  (2)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必须标明申请企业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成员;
  (3)发布的标准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3.“采标”奖励
  (1)申报的2010年以后获得的北京市采标证书;
  (2)采用的标准应现行有效;
  (3)“采标”产品为高新技术产品,必须按“采标”标准组织批量生产一年以上,产品达到“采标”的技术要求,“采标”后的年销售量比“采标”前有显著提高。
  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
  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获奖证书原件;
  (三)支持额度
  1.“订标”资助和“订标”奖励
  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最高50万元补贴;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单位最高20万元补贴;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单位最高10万元补贴。
  2.“采标”奖励
  根据企业采标水平、贯标情况以及采标产品的技术水平、市场容量和产品复杂程度、重要性,每项采标产品最高补贴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3.“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
  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获得三等奖的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流程
  见海淀园管委会官方网站www.zhongguancun.com.cn海淀区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平台中《操作指南》。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订标”资助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订标”资助申请书》(附件1);
  2.标准立项报告;
  3.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或参加起草单位的证明材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6.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7.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按A4纸型装订(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二)申请“订标”奖励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订标”奖励申请书》(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4.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5. 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6. 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型装订(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三)申请“采标”奖励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采标”奖励申请书》(附件3);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4.《北京市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合格证书》复印件;
  5.符合使用采标标志的还须提供《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6.“采标”的企业标准文本、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文本原文及译文;
  7.产品周期检验报告,并在报告中标明采标参数。
  8.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9. 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型装订(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四)申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申请书》(附件4);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5.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6. 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型装订(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五、其它说明
  企业可同时申请:订标”资助、“订标”奖励、“采标”奖励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作为海淀区本年度最多申报三个项目的其中一个;
  申请“订标”资助的企业限报一个项目;申请“订标”奖励和“采标”奖励的企业申报项目数量不限,但多个项目要填写在一份申请书中;
  如发现企业在申请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记入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
  本指南由海淀园管委会解释。
  六、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 2011年8月18日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促进处
  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619、东613室
  联系人:  侯 硕    崔 岩
  联系电话: 88498231  88498071
  E-mail:cuiyan@zhongguancun.com.cn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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