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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淀区2012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工作通知

日期:2011-10-26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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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2012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海淀区未来三年毕业生需求计划,切实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2012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海淀区注册成立且正常缴纳税费,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已安排2012年应届毕业生接收计划的用人单位,均应参加此次统计。
二、统计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5日18时止。
三、统计方法
        本次统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各单位需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http://jygl.bjbys.com)”填报有关报表。
        报表分为三部分,依次是:《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使用毕业生情况及满意度调查问卷》、《2012、2013、2014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用人单位须完整填报上述报表。
毕业生需求具体填报程序如下:
(一)进行系统用户注册
        凡初次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的用人单位,须首先进行用人单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直接进入“毕业生需求填报”。已在系统注册过的单位,直接进入“更新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操作。
1、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点击页面左侧的“用户注册”,按导航提示完成“用户名”至“验证码”的7项内容的填写,点击“提交”。
2、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后,点击“返回登陆”,输入本单位的“用户名”、“密码”和系统随机给出的“验证码”,点击“登录”,按系统提示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界面。
3、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写,点击“提交”。(特别提示:在填写“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时,应根据单位办理学生户籍事项的方便程度选择“四季青派出所”或“上地派出所”。)
4、系统提示“单位信息保存成功,点击下一步继续设置申报渠道”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设置申报渠道”界面,依次选择“区县”、“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提交”,待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即完成单位用户注册。
(二)更新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点击单位基本信息处,检查更新单位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单位简介、主营业务、联系人(必须填写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如需变更单位名称,由单位专人携带介绍信、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及申请报告到毕业生接收窗口现场办理。
(三)毕业生需求填报
        在系统中点击“2012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按照左侧导航条提示,逐项完成填报工作。请务必在点击“上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系统查询毕业生需求信息是否已通过审核。凡查询得到“审核通过”信息的,表示毕业生需求填报成功。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认真做好未来三年毕业生需求预测和分析工作,客观、真实地完成填报2012-2014年毕业生需求信息。
2、各单位应立足现有人才存量,将毕业生需求统计工作和制定2012年度用人计划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非北京生源与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情况。
3、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完成毕业生需求填报,达到规定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无进行填报、修改、补报及审核。
4、用人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渠道(即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申报毕业生需求信息,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否则将视为无效信息。
5、在进行毕业生需求网络申报前,要仔细阅读网页上的提示信息,避免误操作。如在填报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6、各单位应妥善保管登陆密码及找回密码提示问题、答案。
五、业务相关部门和联系电话
1、毕业生需求信息填报业务咨询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88506292
2、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业务咨询
流动部 68944259    企业服务部 88506292
3、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671130613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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