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2011年11月18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会会议精神,根据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对成立满半年不足一年企业申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时间作出调整,延长至2011年12月9日,现就调整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淀园内满半年不足一年企业申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9日。有政策培训需求的单位可电话报名,并将参会回执(附件7)发送至以下邮箱:
gaoqixie-05@vip.163.com.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
2、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详见本通知 “第五项” 内容,本部分内容无需网上提交)。
3、到指定受理地点报送书面材料。
三、受理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609
四、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2月9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受理电话:88440247,88440651
政策咨询电话: 88497961
五、报送材料
1、请携带(本部分材料请勿装订)
(1)打印好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单》,一式两份(附件1);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在园区内注册证明》(附件2)一份,请自行填写完整,核对无误,切勿改变证明的内容和形式;
(3)《2011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
2、填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4),并准备认定材料一式五份,A4纸大小,书式胶装,其中一份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原件”),其余四份为复印件,五份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封面及骑缝)。材料内容必须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内容准备。
海淀园管委会
2011年11月23日
附件3: 2011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4: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成立满半年不足一年)
附件5: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成立满半年不足一年企业)
附件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文件
附件7: 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