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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4-19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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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为了更好的培养园区中青年人才,推动园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区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着眼于加速中青年人才培养,推动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认真按照《通知》和《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积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符合条件人员申报2012年度优秀人才资助项目。同时,为提高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推荐人员的数量。每一学科方向推荐不超过2人,申请资助类别应有所区别。
         2、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推荐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个人资助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此表一式3份)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主要包括:①申请人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②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复印件;③已出版的专著封面、内容简介、目录、版权页复印件;④已获专利证书复印件。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并订书机简单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二、跟踪调查已获资助项目
        对以往本单位、本系统推荐的资助项目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掌握个人或集体项目进展情况和获得资助人员培养情况。个人项目正在执行的,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进展人员一览表》、《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项目已完成未办理结题的个人项目,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题人员一览表》、《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以往(2009年度至2011年度)获得资助并已结题个人,提交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集体项目正在执行的 需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集体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和项目阶段性总结;已完成未办理结题的集体项目需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集体项目结题情况调查表》、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有关文件、表格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软件请从“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下载。请各单位于2012年5月4日前,将需提交的有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一并交海淀招商大厦东703办公室。

附: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88497817、88498280(传真)
        电子邮箱:ww749@163.com

                    

 

 海淀园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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