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相关企业:
你企业已获得2011年科技部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或通过验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拨款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一)按要求填报“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下简称“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和电子版,填写后A4纸打印,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单位负责人签章,备案账户名称与企业名称需保持一致。备案登记表的纸质版送交至服务机构后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gaoqixie-08@vip.163.com;承诺书(见附件三)填写企业名称及日期后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科技部立项合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送交至服务机构。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附件一的本次拨款额度提供收据,付款单位名称请一律按照“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填写。内容写“补贴款”,并盖公司财务章,收款人签字。收据的填写和使用须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以上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务必于2012年5月14日16:00前报送服务机构,否则该企业将视为主动放弃拨款。
服务机构: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609室
联系电话:88440247、88440651
电子邮箱: gaoqixie-08@vip.163.com
请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