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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1-08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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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第七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3]57号,附件1)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展第七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和《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本系统候选人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明确候选人年龄要求: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从严控制候选人名额。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报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系统候选人的数量。

  3、驻区中央单位人员、非中国籍人员均可参评。

  4、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审核方式。各单位、个人均需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bjrcgz.gov.cn)注册、登录“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系统”,进行逐级填报和审核。单位以组织机构代码,个人以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进行注册。

  在进行系统注册和使用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市优青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附件3),并严格按顺序进行系统注册、材料提交与审核。

  系统注册顺序:推荐单位(区委组织部)——一级提名单位(各系统归口推荐单位,如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二级提名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即企业、学校、医院等)——候选人。

  材料提交与审核顺序与以上注册顺序相反。

  5、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2888216   61137688

  6、个人申报材料暂不需提交纸质版。

  7、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10日,二级提名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请各申报人及所在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联系人:张 静   88498121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

  2014年1月2日

 

附件1:北京市第七批优青评选通知
附件2: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3:北京市优青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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