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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4年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的通知

日期:2014-01-16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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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各承担企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规定,即日起启动2014年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项目监理年报工作的监理范围为:2012年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及以往已经立项、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监理工作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上实现,相关文件已置入工作系统中。项目承担企业登陆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的“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入“项目监理”工作界面,填写《监理信息调查表》。

  三、项目承担企业于2014年1月22日前将《监理信息调查表》与相关附件(如:销售凭证、各类证书等)纸制版装订成册(零散资料不予受理),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服务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填好的《监理信息调查表》通过网络提交。

  四、企业应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再加盖财务章);

  (三)政府拨款、股东追加资金、其他渠道融资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科技部创新基金、海淀区创新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五)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需提供发票复印件;

  (六)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政府机构批文等复印件;

  (七)项目实现销售收入额所对应的30%销售发票(项目产品未进入市场的除外)。

  五、注意事项

  (一)立项企业须分年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阐述,并提供从立项时至目前相关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不按时递交相关监理材料,将依规定处理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三)企业填报监理材料务必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不允许直接摘录《申请材料》。

  六、联系方式

  服务机构: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电话:88440247、88440651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609室

  工作时间:9:00至11:30,14:00至16:3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4年1月15日

 

附件:2014年科技部创新基金监理年报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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