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 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海淀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贡献力量,同时更好地发挥青年文明号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工 作中的积极作用。经团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七届“海淀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海淀青年典型,展示我区青年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 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为海淀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资源支持,促进更多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带领全区青年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 的高科技核心区,为海淀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做出积极贡献,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4年4月30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生活的各界青年。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海淀,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海淀科学发展、经济发展、中关村核心区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取得突出业绩或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是广大青年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建功成才的学习榜样。
4、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人心,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北京精神”,有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是广大青年精神文化追求的典型代表。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1、人选推荐(3月10日—3月20日)
推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原则上推荐1名青年参选(候选人须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填写《海淀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后报海淀园团工委;评选活动同时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
2、筛选候选人(3月21日—3月23日)
海淀园团工委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整理参选的候选人名单。
3、确定候选人(3月24日-3月26日)
海淀园团工委将后选人名单上报海淀园工委,工委审批后,征求海淀园纪工委意见上报团区委。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树立青年人才榜样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海淀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资格推优荐才。
2、候选人的确定要本着三个着重(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的原则,根据本区域发展特点确定人选。
3、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 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4、单位推报人选、自荐人选及他人推荐的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的详细事迹介绍,另需500字的简要材料;单位推报的推选人,其工作单位需同时提供5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5、请申报人员于3月20日前将海淀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海淀园团工委(海淀招商大厦东706)。
联 系 人:李 薇 88499039
陶 冶 88497931
电子邮箱:hdytgw@163.com
共青团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