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属工业控股公司(总公司、集团公司):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京安办发〔2014〕12号)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安全生产相关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属工业控股公司(总公司、集团公司):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京安办发〔2014〕12号)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安全生产相关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