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海淀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双创示范基地重大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将在海淀区内征集一批双创示范基地重大项目,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申报列入重大项目储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淀区内注册且运营正常企业与机构。
(二)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创业信息和中介服务、创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创业培育和孵化、创业国际合作等若干双创支撑平台类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和新兴产业技术合作交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技术服务与测试等重大项目。
(三)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可行,且已开工建设或具各开工建设条件。
(四) 项目总投资(不包含新增土建方面的投资)不低于1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
(五)项目此前未得到专项建设基金支持。
二、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编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于2016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hdfmail@foxmail.com。
联系人:韩东风,联系电话:88497080
海淀园服体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