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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05  来源:海淀园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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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市科委通知要求,海淀区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在5月27日前要完成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工作。因此, 再次提醒企业,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在5月31日前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年报,连续两年不申报的企业,由认定机构直接取消其高 企资格。对高企年报填报中要注意的问题再次说明如下 :

  (1)填报时间:每年5月31日前。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间和数据基本一致。

  (2)填报地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

  (3)登录:用申报高企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4)填报年度:上一年度。

  (5)填报依据:依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科技人员年度统计表;注意符合高企指标要求,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R&D投入统计填报一致。

  (6)注意事项:

  ①系统财务数据单位是万元,数据保留二位小数;

  ②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一般企业没有,要填0;

  ③在中国境内研究开发费用不能填0,没有海外研发的企业的研发费=中国境内研发费;

  ④新增就业人员是上年新入职的人数,不要减去离职的人数。

  ⑤知识产权是指上年获得授权证书的。受理通知书的不要填。

  ⑥科技人员不能填0,就是公司上年工作满183天的研发人员,用12个月平均。

  ⑦特别提醒累计2年不填报,由认定机构直接取消高企资格。附件1内容为尚未填写年报企业名单,请该名单上的企业高度重视年报填写工作,如若继续不填报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咨询电话:88440247

  海淀园科技处

  2017年5月5日

附件1:截止目前证书有效期内海淀园区未填写年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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