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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的通知

日期:2017-07-28  来源:海淀区经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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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经信办发[2017]28号

各电器电子、汽车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加强对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使用的控制,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现将《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工信部联节〔2016〕398号,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企业根据《目录》内容,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企业根据《目录》内容进行排查,并填报《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2),若涉及《目录》中的内容,请各企业制定替代计划和方案。

  2.请各企业于8月18日前将《调查表》加盖公章与制定替代计划和方案纸质版传真至8849697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gygl@163.com。

  感谢各企业的大力配合!

  附件:1.《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工信部联节〔2016〕398号)

  2.《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调查表》

  (联系人:陈旸;联系方式:88496803;传真:88496971)

海淀区经信办

  2017年7月27日

  

附件1: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
附件2: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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