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中关村政策 > 正文

“双创特区”企业享“6+4”优惠政策 与中关村一致

日期:2016-01-01  来源:中国网-中国视窗
[字体: ]

记者从中心商务区了解到,入驻“双创特区”的企业和机构,享受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的优惠政策,与中关村保持一致。此外,双创特区还率先构筑 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政策体系及激励机制,从政策扶持、融资对接、人才落户等方面全方位落实扶持政策细则,助力创新创业。

入区补贴方面,对领军企业、众创空间、科研机构给予入区补贴、房租补助等支持。各类众创空间每年将得到100至5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年限最长3年; 双创特区内购置科研设备价值超过2000万元的境内外科研机构,将一次性得到300至500万元补贴。投资收益奖励方面,双创企业创始人股权转让收益所产 生的个人所得税和股息税5年内奖励。

在对企业设立、融资、上市给予补贴方面,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300万元的奖励,对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500万元以上奖励。 该奖励力度在国内属最高标准。设立融资风险补偿金方面,对企业融资进行风险共担。对债权融资风险损失给予70%的补贴。也就是说,企业贷款后,万一出现无 力偿还的情况,可用该补偿金对未还贷款额的70%进行偿还。

 

中心商务区目前已完成《双创特区创投引导基金设立及管理办法》制定,设立1亿元创投引导基金,以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本金形式续存,资金池内首期资金额为 2000万元。只要有创投机构对双创特区内双创企业进行投资,引导基金池内的资金就可以在通过双方审定合格的情况下,以跟进投资的方式,按最高30%的股 权比例,对企业进行再投资。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推荐阅读
精彩推荐
商城打折热卖

中关村社区 版权所有 / 京ICP证05038935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招商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