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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新娘已有3次婚姻 农村青年成离婚高危人群

日期:2016-07-07  来源:凤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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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认识20天就结婚,一言不合就分手,为彩礼疯狂骗婚,80后、90后农村青年离婚案件正逐年走高,成离婚高危人群。

80后、90后农村青年离婚案件正逐年走高

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2016年初春,面庞清瘦的农民李须来到河南省宁陵县法院,递上民事诉状,希望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让法官帮自己劝回远在杭州的媳妇,一起好好过日子。

时光回到2011年元月,25岁的李须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张燕。那时,离过婚的张燕带着1岁多的女儿欣欣过日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感觉还不错,不到20天就办了婚事,共同生活。

2013 年,张燕外出打工,欣欣由李须的父母帮助照顾。张燕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视野开始改变,渐渐嫌弃了老家农村的生活,跟挣不了大钱的李须 也起了嫌隙。2015年正月初六,张燕不辞而别,从此任凭丈夫如何劝说,甚至带着欣欣找到杭州,她也无意回头。最后,张燕偷偷从丈夫家拉走全部嫁妆,带走 女儿。李须的婚姻名存实亡。

“如果她能回来,你还能和她共同生活吗?”法官问。“如果她能回来,我们再生个孩子,我就不离婚了。”李须弱弱地表示。事与愿违。经法院通知,从杭州赶回来的张燕态度坚决:“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办离婚的。”她衣着华丽、打扮入时,一切的一切,与李须看起来格格不入。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今年3月22日,这对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县乡青年成为离婚高危人群

该案的审判员、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锋抚额苦笑:“这种事在农村越来越常见。一些青年农民工在外打工开了眼界,学城里人追求个性、时尚,婚姻的随意性、脆弱性加剧,稍有坎坷便离婚。”

宁陵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是战国四君子之一信陵君的封地。2014年3月,该县法院根据家事案件占比大的现实,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案件。

宁 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介绍,随着专案专办,他们发现80后、90后农村青年离婚案件逐年走高,新生代农民工婚姻状况堪忧。2013年至2015年,全县法院 共审理离婚案件339起、448起、460起,分别占当年审理民事案件的30%、36%、36.5%。其中,80后、90后县乡青年成为离婚高危人群,占 全部离婚案件的85%左右。

据统计分析,这些青年的离婚呈四化特点:

一是离婚主体女性化。起诉离婚的大多是女性。其中,2015年女性281人,男性179人。

二是离婚事由多样化。诉讼离婚必须具备法定事由。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事人起诉离婚事由随意多样,除传统的经济、道德、性格等原因外,身体相貌、子女老人、生活习惯等都能成为离婚理由。

三 是婚姻时间短暂化。“闪婚闪离”较为普遍,在2014年和2015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分别有13%和15%属于此类现象。宁陵县家事法庭今年审理了一个 闪离案件:河北省大名县女子仝某与宁陵县男子刘某在打工时相识,不久即确立恋爱关系,2015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8月办结婚登记手续,9月生一女 孩,12月仝某起诉离婚。

四是婚姻价值偏激化。一些当事人奉行“潇洒婚姻”、“过不下去就离”的婚姻价值取向。二婚、三婚者仍要求离婚的不乏其例。

性别失衡近半数男性要“光棍”

相较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市场经济和网络影响大,对土地和乡土文明的依存度低。他们进入城市后,婚姻观、家庭观、生活观发生偏离。部分女性追求生活攀比,因物质需求引发离婚,直接推动离婚潮。

同 时,严重倾斜的出生性别比造成农村男青年婚配难,光棍危机显现。据宁陵县计生委的干部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农村选择性别生育普遍,新 生儿六七成是男性。若按六成五计算,出生性别比为186︰100。这就意味着县乡青年中超过46%的男性被挤压出婚姻市场。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张 文礼告诉记者,去年春节他回农村老家,村里30岁左右的光棍汉几十个。

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宁陵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末,中国内地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376万人。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一 女难求推高彩礼市场,由此造成乡村买卖婚姻现象加剧。而农民工受地域迁徙阻隔等客观因素影响,婚外性行为增多,家庭婚姻稳定性受到冲击,社会不安定因素增 加。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办理离婚的女方大多比较强势,因为在该县,二婚、三婚女人都不愁嫁。据介绍,前些年结婚的女人,彩礼比较 低,大概在6000元至2万元之间,现在彩礼起步价6.6万元,最高达三四十万元,即“一动(汽车)一不动(房子)”。这些花大价钱娶回的儿媳妇,婆家一般都高高供着,这也造成个别女方生活稍不如意,就放弃现有婚姻另寻婚配。

记 者采访时遇到正在法院起诉离婚的宁陵县孔集乡青年农民林一杰。他流着泪说,自己长年在新疆打工,家里给自己相了个媳妇,2015年2月订婚,今年1月结 婚。结婚后,女方和他分被窝睡觉,不让他碰,半个月后失踪。至此,他已支付彩礼等各种费用16.7万元。法官调查发现,林一杰失踪的妻子年仅24岁,已经 有3次婚姻。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使法院判离,林一杰也无法拿回全部彩礼。

河 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黄进才、河南领先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婚姻家庭咨询师杨智等人认为,传统乡村文明随着多年的打工潮逐渐解体,与农民工“候 鸟”行为相匹配的新型乡村文明尚未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难以回归农村,他们利用春节等长假回家进行走马灯式的相亲,是这一尴尬境地的具体 表现,高离婚率则是后果。

专家建议,政府应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增强人们的家庭责任感,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事前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知识的机会。社会机构也应提供专业辅导和公益服务,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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