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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求刺激地点要灵活变换

日期:2008-04-12  来源:京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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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野战”越来越流行,越来越多厌倦了传统规则的人加入了“野战排”的行列。其实野战自古有之,古人称之为“野合”,浪漫主义诗人们则称颂野战为“天当被来地当床”……

  看过一本小说,里边写到一个年长的情人,这个人做什么事情都很讲究规则,比如吃饭一定要在吃饭的地方,睡觉一定得在睡觉的地方,如果把东西拿到床上来吃,就很不合“规则”;那么做爱呢?我想,那个人一定也觉得做爱也该去做爱的地方吧?只是不知道在他看来,哪里才是做爱的地方呢?是床?好像不行,因为那是他观念里睡觉的地方;去浴室?好像也不行,因为那里是他观念里洗澡的地方;那么,他究竟该去哪里做爱呢?

  做爱一定要有张床么?是的,但它不一定是一张真的床。做爱一定要在自己的地方么?是的,但只有做爱的那一刻我才把它当成自己的地方。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既然性欲是那样的突如其来,我没有理由苦苦克制,所以只好借用一下你的地方,可以么?

  去哪里做爱?似乎不该成为一个问题。因为人是先有欲望,后要解决欲望,最后才考虑在哪里解决欲望。

  所以,当欲望无法遏止的时候,许多人选择了“野战”。通常意义上来看,“野战”指的是在非常规的做爱地点做爱,至于究竟在哪里做?则完全看个人的兴致所至,隐秘的公园角落,黑暗的后排座位,人迹罕至的月光沙滩,甚至飞机狭小的卫生间……都可能成为野战的场所。

  以上所说的都是公共场所,还有一种更加刺激的“野战”,是在非公共场所,也就是:在别人的地盘里做自己的风月事。这种场面在电影童话里很常见:比如参加某个私人PARTY,酒精和音乐的刺激之下,你和新情人难遏激情,相互抚摩着走上楼梯,在主人的卧室里、卫生间里,成就春事;比如和情人郊游的时候,正筋疲力尽时,看到一处美丽幽静的私人花园,你们悄悄闯入,在草地上相互拥抱,情之所至,性之所至……

  心理专家对于野战给出的评价是:人在做爱时对于环境的要求是相当微妙的,大多数人,在与平时不同的环境中做爱,会感到更加刺激,而在被监视、被发现的危险之下,更有可能迸发出更大的激情……

  原来,做爱本不需要在自己的床上,甚至不需要在自己的地方!难怪意大利足坛骄子科科冒着被偷拍的危险,也要和情人尝试一把在私人游艇海上做爱的滋味,而休·格兰特则更是不惜吃官司也要放弃舒适的毫宅,而选择在汽车中与女郎春风一度。

  野战地点的选择:

  A.纯情篇:

  地点:学校教室、别人的集体宿舍

  主角:两名大学生

  激情指数:★★★

  危险指数:★★★★★

  这是个一度引起司法争议的真实故事,两名大学生情侣在自习室没有人的时候发生了亲昵的行为,被闭路电视拍摄下来,虽然在屏幕上无法辨别两者是否真的发生了性关系,但学校依然坚持把两人开除以正风纪。

  年轻人的情欲放纵往往是以冲动开始,以眼泪为代价的,在学校的教室里发生点什么真的是非常刺激,但是得到的后果也是相当沉重的危险。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地方,如果实在想做,也要躲着点人,怎么可以傻到去和闭路电视分庭抗礼?

  有大学性经历的人往往更多选择去对方的集体宿舍过夜,相比之下,对于做爱者来说,真的需要极大的勇气(虽然有蚊帐的阻隔,但是周围可都是睡着血气方刚的异性啊);而对于周围的学生来说,需要的则是强大的自我控制能力了,实在不行,自己也带个恋人来,搞个行为对抗活动,如何?

##**CP**##

  B.偷情篇:

  地点:一方的父母家

  主角:热恋却又不敢公开的一对男女

  激情指数:★★★★

  危险指数:★★★

  请注意,这里说的偷情指的不是常规意义上的一方有配偶的不伦之恋,而是小伟和他的恋人这样遭到双方家长强烈反对的苦情人。家人的反对反而使两人更加坚定要在一起的决心,所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伟趁家里无人把女朋友带回来,在相互倾诉了相思苦后,女孩子毅然决然地在充满了反对气氛的男方家里客厅的沙发上奉献了自己的贞操,虽然两个人都是第一次,但是小伟后来回忆起却觉得无比刺激兴奋。

  后来两人如愿以偿结为连理,这次紧张的偷情却永远让他们铭刻在心。

  玩这一招得注意的地方是:算好家里什么时候没人,中间有多少可以使用的有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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