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0.38% 资金 研报]公告编号:2013-03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第 54 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
2013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美控股,持有公司 158,114,8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3.43%,符合向股
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关于增加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国美控股决定将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 11,700 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
日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号)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定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详
见 2013 年 5 月 3 日《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 2013-030 号),国美控股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作为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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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共2页
召集人,董事会特发布补充通知,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
审议《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 11,700 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召开时间、地点均不变。详见同日公司公告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
2013-035 号。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中关村科技发
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