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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3-05-10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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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3-03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3年5月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在山西大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本公司持有其37,600万元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4%)拟出资在山西大同成立北京中亿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持股比例100%,注册资金1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资金来源:自筹)。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只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本公司持有其37,600万元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4%)在建设银行保利支行的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3,000万元将于2013年5月23日到期。该笔贷款原担保方式为:由本公司和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投资,与本公司系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为13,0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本公司以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产抵押为1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经协商贷款行,中关村建设拟还款1,300万元后续贷11,700万元,该笔续贷担保方式不变。

  经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028.5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及相应分摊的563.73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抵押物进行市场评估(康正评字2013-1-B-1-016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总价为14,433万元人民币。

  中关村建设针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通过。

  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此项担保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贷款用于中关村建设流动资金周转,还款来源为中关村建设建安施工工程收入。

  2、中关村建设所属的建安施工行业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公司经营层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中关村建设加快清收工程款还贷,进一步降低公司担保额度,防范化解风险。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关村建设94%股权。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过低,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担保且未把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针对上述担保事项,中关村建设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3-03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本公司持有其37,600万元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4%)在建设银行保利支行的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3,000万元将于2013年5月23日到期。该笔贷款原担保方式为:由本公司和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投资,与本公司系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为13,0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本公司以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产抵押为1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经协商贷款行,中关村建设拟还款1,300万元后续贷11,700万元,该笔续贷担保方式不变。

  经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028.5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及相应分摊的563.73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抵押物进行市场评估(康正评字2013-1-B-1-016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总价为14,433万元人民币。

  中关村建设针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通过。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000001460269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3号

  法定代表人:牛霆

  注册资本:4亿元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制造混凝土、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添加剂;货物运输;机电设备技术咨询;金属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科技园区开发;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勘察设计。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为中关村建设201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004,324,743.95元

  负债总额:1,766,824,036.54元

  其中:短期借款:130,000,000.00元

  长期借款:0元

  流动负债总额:1,766,824,036.54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31,768,000元

  净资产:228,241,128.78元

  营业收入:2,297,309,249.69元

  利润总额:44,552,402.69元

  净利润:42,451,983.88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971,020.90元

  资产负债率:88.15%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关村建设2012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审计报告。

  以下为中关村建设201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830,702,056.87元

  负债总额:1,599,334,783.12元

  其中:短期借款:130,000,000.00元

  长期借款:0元

  流动负债总额:1,599,334,783.12元

  净资产:222,107,358.82元

  营业收入:265,226,167.71元

  利润总额:-6,097,214.53元

  净利润:-6,133,433.68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33,769.98元

  资产负债率:87.36%

  以上财务指标依据中关村建设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提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抵押;期限:一年;担保金额:11,700万元。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本次抵押的房地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产,即建筑面积为5028.5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分摊的563.73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抵押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此项担保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贷款用于中关村建设流动资金周转,还款来源为中关村建设建安施工工程收入。

  2、中关村建设所属的建安施工行业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公司经营层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中关村建设加快清收工程款还贷,进一步降低公司担保额度,防范化解风险。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关村建设94%股权。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过低,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担保且未把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针对上述担保事项,中关村建设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2,981.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61%。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8,475.42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32,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505.97万元。

  截止2013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5,430.10万元。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5,430.1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止2013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5,430.1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5,430.10万元,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1、中关村建设《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关村建设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

  3、中关村建设201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康正评字2013-1-B-1-016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5、中关村建设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3-03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3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第54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2013年5月9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持有公司158,114,8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43%,符合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关于增加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国美控股决定将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号)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定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详见2013年5月3日《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0号),国美控股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作为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特发布补充通知,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审议《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召开时间、地点均不变。详见同日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13-035号。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3-03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于2013年5月3日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0号)。2013年5月9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决定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号)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更新后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周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5日(周三)。截止2013年5月15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3号中关村建设大厦五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2、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为华素制药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5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号;《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号。

  (2)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号;《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号;《关于增加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3-034号。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6日、5月17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3号中关村建设大厦三层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0125)。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四、其它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8012;传真:(010)62140038。

  2、联系人:田玥、宋楠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提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华素制药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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