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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6-08-30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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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 发出,2016年8月2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续签科贸中心五层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于2007年12月签订了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的《房屋租赁 合同》。依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25日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7)第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科贸中心5层拟出租房产租金 的评估值,双方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物业费为15元/平方米/月,该合同将于2020年11月30日到期。

  由于中关村核心地区电子卖场受北京市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导致中关村地区电子卖场生态受到破坏,四大卖场中E世界和海龙分别停业,鼎好2期转型为写字楼,目前中关村核心区只有科贸电子城(12.880, -0.13, -1.00%)和 鼎好1期经营电子产品,原有电子卖场的商业模式从规模效益和影响力都大幅下降,加之近年来受到电子商务冲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已从线下大部分转移到线上, 传统的电子卖场经营商铺的销售利润率大幅下降,导致电子卖场商铺租金大幅下滑。因为电子卖场的面积大幅缩减,并且卖场经营方科贸电子城配合工商部门致力于 不断改善购物环境,所以科贸电子城的租金能够保持稳定趋势。

  依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 心5层部分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平方米/日。经公司与国美电器协商同意,双方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依 据,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现双方拟签署相关《续租协议》,将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延长四年,至2024年11月30日为止,租金及物 业费的计算标准维持不变。

  经计算,本次交易四年租金为33,037,770.60元,四年物业费为3,767,760元,合计36,805,530.60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7%。

  有关《续租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电器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星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2014年12月 19日披露的公告:拉近网娱宣布以每股0.2元,向稼轩集团、VisionPath、高振顺及瑞东环球配发13.79亿股新股,及13.79亿股带有换股 权的优先股,4名投资者承配新股后,将合共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其中稼轩集团持有42%拉近网娱股权。若优先股转换后,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至75%,其 中稼轩集团持有52.5%。稼轩集团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本公司股东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分拆,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于2015年8月过户至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钟民夫人马青女士最终拥有55%及45%,由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余 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1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已经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议案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已经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提交公司本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1、决议表决程序合法

  在本次交易中,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公平合理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心5 层本次拟出租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平方米/日,本次交易定价系按照上述评估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 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3、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原《房屋租赁合同》中设有免租条款,每年免租两个月。鉴于本次租赁不存在免租事项,故实际上租金有所提高。此外,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进度受兴业证券(7.900, 0.02, 0.25%)事 件影响逊于预期,公司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资金需求迫切,公司本次出租科贸中心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房产,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增加上市公司利 润,回收资金、聚焦主业,用于发展医药大健康产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详见同日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

  二、关于兑现2015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因侯占军董事兼任公司总裁职务,故此在本议案审议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如下:根据公司2015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年初签订《岗位目标协议书》各项指标的前提下,依据考核结果核发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

  其中,公司董事长2015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19日(周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8日(周日)—2016年9月19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周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周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周一)。

  5、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4层会议室

  6、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兑现2015年度董事长绩效工资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8号。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6-07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 发出,2016年8月2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 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续签科贸中心五层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于2007年12月签订了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的《房屋租赁 合同》。依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25日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7)第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科贸中心5层拟出租房产租金 的评估值,双方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物业费为15元/平方米/月,该合同将于2020年11月30日到期。

  由于中关村核心地区电子卖场受北京市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导致中关村地区电子卖场生态受到破坏,四大卖场中E世界和海龙分别停业,鼎好2期转 型为写字楼,目前中关村核心区只有科贸电子城和鼎好1期经营电子产品,原有电子卖场的商业模式从规模效益和影响力都大幅下降,加之近年来受到电子商务冲 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已从线下大部分转移到线上,传统的电子卖场经营商铺的销售利润率大幅下降,导致电子卖场商铺租金大幅下滑。因为电子卖场的面积大幅缩 减,并且卖场经营方科贸电子城配合工商部门致力于不断改善购物环境,所以科贸电子城的租金能够保持稳定趋势。

  依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 心5层部分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平方米/日。经公司与国美电器协商同意,双方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依 据,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现双方拟签署相关《续租协议》,将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延长四年,至2024年11月30日为止,租金及物 业费的计算标准维持不变。

  经计算,本次交易四年租金为33,037,770.60元,四年物业费为3,767,760元,合计36,805,530.60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7%。

  有关《续租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定价系按照评估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6-07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于2007年12月签订了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的《房屋租赁 合同》。依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25日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7)第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科贸中心5层拟出租房产租金 的评估值,双方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物业费为15元/平方米/月,该合同将于2020年11月30日到期。

  由于中关村核心地区电子卖场受北京市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导致中关村地区电子卖场生态受到破坏,四大卖场中E世界和海龙分别停业,鼎好2期转 型为写字楼,目前中关村核心区只有科贸电子城和鼎好1期经营电子产品,原有电子卖场的商业模式从规模效益和影响力都大幅下降,加之近年来受到电子商务冲 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已从线下大部分转移到线上,传统的电子卖场经营商铺的销售利润率大幅下降,导致电子卖场商铺租金大幅下滑。因为电子卖场的面积大幅缩 减,并且卖场经营方科贸电子城配合工商部门致力于不断改善购物环境,所以科贸电子城的租金能够保持稳定趋势。

  依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 心5层部分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平方米/日。经公司与国美电器协商同意,双方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依 据,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现双方拟签署相关《续租协议》,将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延长四年,至2024年11月30日为止,租金及物 业费的计算标准维持不变。

  经计算,本次交易四年租金为33,037,770.60元,四年物业费为3,767,760元,合计36,805,530.60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7%。

  有关《续租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电器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星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2014年12月 19日披露的公告:拉近网娱宣布以每股0.2元,向稼轩集团、VisionPath、高振顺及瑞东环球配发13.79亿股新股,及13.79亿股带有换股 权的优先股,4名投资者承配新股后,将合共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其中稼轩集团持有42%拉近网娱股权。若优先股转换后,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至75%,其 中稼轩集团持有52.5%。稼轩集团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本公司股东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分拆,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于2015年8月过户至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钟民夫人马青女士最终拥有55%及45%,由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余 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1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已经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议案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已经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并经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4月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8102517U

  (4)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9号

  (5)法定代表人:黄秀虹

  (6)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万元

  (7)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8)经营范围:销售食品;电子出版物零售;批发、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一类易致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 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销售商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组织国内产品出口业务;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 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用具;仓储保管;装卸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 续)(该公司2004年4月20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4年4月20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海洋城国际有限公司(Ocean Town Int’l Inc.)持股65%;宏希投资有限公司(Grand Hope Investment Ltd)持股35%。

  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

  2、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国美电器成立于1987年元月,至今一直致力于打造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的,最舒适、最便捷的一站式家电购物平台。 1993年开始,国美电器统一门店名称、统一商品展示方式、统一门店售后服务、统一宣传,建立起低成本、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形成中国家电零售连锁模式的雏 形,开创了中国家电零售连锁模式。国美电器从区域连锁逐步实现跨区域连锁,到最终形成全国连锁规模,连续29年网络规模、销售规模、品牌价值位列领先位 置,是中国家电零售连锁的领导者。

  国美电器集团目前在中国国内400多个城市拥有1,700多家门店,年销售总额超千亿元,是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企业。

  2015年营业收入:3,943,745,115.24元

  2015年投资收益:7,600,186,576.95 元

  2015年净 利 润:7,648,493,481.02 元

  2016年6月30日股东权益合计:14,906,198,340.93 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国美电器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关村科贸中心系由本公司自行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地处北京中关村核心区,与海龙大厦隔街相望,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地下4层,地上22层,建筑高度92米,是集科技会展、科技产品交易、商贸办公、商务公寓、酒店、餐饮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智能建筑。

  就本公司控股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申请1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公司已将该部分房产抵押给河北银行。除此之外,该房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评估情况

  依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 心5层本次拟出租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5,028.58平方米,账面价值63,788,696.99元,该部分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 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平方米/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公司与国美电器协商同意,双方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自乙方接收房屋之次日起[365]天为免租期。自2007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11月30日止;以后在剩余的12年中每年免租两个月(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2月),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赁费用,但仍需支付物业费。即合计免租期三年,计租期为十年。

  2、物业费:在甲方收回物业,自主管理或另行委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后,物业费标准不超过15元/月/平方米.

  物业费内含本楼层的通道照明费用。

  物业费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

  3、租赁费用计算标准4.5元/天/平米。

  4、租赁费用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乙方于房屋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约定的十三年租金(含免租三年)。

  (二)《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四年,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2、租赁面积:五层,计租面积5,028.58m2。

  3、租赁费用:租赁费计算标准为4.5元/天/ m2。

  4、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甲方及甲方指定的账户在收取租赁费用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科目为房屋租赁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其他条款:本协议约定事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项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原《房屋租赁合同》中设有免租条款,每年免租两个月。鉴于本次租赁不存在免租事项,故实际上租金有所提高。此外,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进度受兴业 证券事件影响逊于预期,公司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资金需求迫切,公司本次出租科贸中心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房产,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增加上市 公司利润,回收资金、聚焦主业,发展医药大健康产业。

  本次租赁预计公司每年可实现净收益约555万元。

  八、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7,024.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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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房屋续租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1、决议表决程序合法

  在本次交易中,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公平合理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心5 层本次拟出租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平方米/日,本次交易定价系按照上述评估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 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3、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原《房屋租赁合同》中设有免租条款,每年免租两个月。鉴于本次租赁不存在免租事项,故实际上租金有所提高。此外,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进度受兴业 证券事件影响逊于预期,公司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资金需求迫切,公司本次出租科贸中心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房产,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增加上市 公司利润,回收资金、聚焦主业,用于发展医药大健康产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续租协议》(拟签署)。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6-07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6年9月19日(周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19日(周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8日(周日)—2016年9月19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周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周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将于2016年9月14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2日(周一)。

  即2016年9月12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兑现2015年度董事长绩效工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下列公告:《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14日、9月1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8层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0081)。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8012;传真:(010)57768100。

  2、联系人:田玥、宋楠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6-07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29日收到监事李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在辞去该职务后,李斌先生在公司原有任职不变。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会议,同意补选司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其任期自公司本次 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宜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监 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对李斌先生在任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简历:

  司洪伟先生,现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运

  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经理、营运管理中心总监助理;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专科学历。历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营运管理中心主管;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司洪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司洪伟先生未持有中关村(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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