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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3-14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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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园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海淀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贯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有关管理规定。请各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企业员工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有关管理规定。
  二、切实关心企业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请各企业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想方设法帮助员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三、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请各企业按照所在街道流管办的要求,主动汇总上报非北京户籍员工情况,引导员工配合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
  希望各企业积极配合,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知。
  海淀区流管办联系电话:8848724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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