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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日期:2011-06-04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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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支持海淀区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6号)第十五条,发布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或市级研发中心(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须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二、支持措施和项目申报
(一) 新获批企业研发中心补贴
1、支持政策
(1)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100万元。
(2)对新获批的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万元。
2、申报条件
(1)申报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是2009年5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获批的,已获得补贴的不再支持。
(2)申报的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是2010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获批的,已获得补贴的不再支持。
(3)同一企业最多只享受一次新获批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和一次新获批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补贴。
3、申报材料
(1) 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二) 加大研发投入补贴
1、支持政策
        对于加大研发投入的企业研发中心,择优按上年新增研发经费最高30%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中心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幅不低于30%;
(2)企业研发中心2010年研发投入比2009年实际增加5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1)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补贴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三) 建设贷款贴息
1、支持政策
        支持贷款融资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择优按照实付利息最高50%进行贴息,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且贷款资金用于购置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
(2)200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2009年5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发生付息,已获得贴息支持的不再支持。
3、申报材料
(1)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贷款贴息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三、申报流程
        见海淀园管委会官方网站www.zhongguancun.com.cn海淀区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平台中《操作指南》。


四、其他说明
1、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在海淀区重复申请支持。
2、本申报指南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五、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
第一批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厦东605办公室
联 系 人:欧阳萫
联系电话:88496985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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