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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第2期)”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1-06-04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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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园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经过精心策划,特为园区会计人员组织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列培训。
  欢迎园区各企业会计人员报名参加!
【培训主题】: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培训时间】:2011年6月24日 (上午9:30—12:30 ,下午13:30—16:30)
【培训地点】: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斜对面海淀科技大厦5层
【培训费用】:园区高新、创新企业会计人员100元/人;非高新、非创新企业会计人员150元/人。
【培训讲师】:林彬老师
  多年从事课教、会计工作,具备系统的教学能力和独立建账、作账和填制财务报表工作实力,熟悉多种企业经营环节,颇具实战经验。经常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讲解企业正确纳税的相关内容及会计实操真账模拟,为企业家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关财税知识的问题,为企业产品推向市场进行多元化的定位及制定相关制度同时运作企业职工业绩考核等高层管理工作,并多次应邀授课讲解有关其内容。讲课风格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现实的案例帮助学员、企业家理解每个知识环节,使大家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应知应会的财税专业知识。
【培训要求】 :
1、从2010年起,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通过北京会计网进行记录,不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北京会计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继续教育培训记录。所以,请各会计人员在报名系统或者报名回执表中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会计证号(档案号码)三项内容,否则无法进行记录。
2、未转入北京市的外地会计证不能进行继续教育记录,请把外地会计证转入北京市以后再进行报名和参加培训。
3、请各企业会计人员在确认上述两项内容后再进行报名,若因会计人员自身原因(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会计证号填写有误,外地会计证未转入北京市等原因)未能进行继续教育记录者,一切后果自负,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不退还培训费用,也不承担任何补办责任。若需协助补办,需缴纳50元相关费用。
4、已在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参加过2011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能再报名参加由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举办的2011年度后续继续教育培训。
【报名方式】:
1、请点击如下链接进行在线报名。
http://www.zifi.cn/xygg/201106/408.htm


2、若无法实现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通过邮箱发送至:guoxl@zhongguancun.com.cn
3、电话报名:68943188-8024、8025、8026、8022,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彭老师、陈老师
4、咨询QQ:1670115281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
2011年 6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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