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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储备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1-12-03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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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发挥重大项目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引领带动作用,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统筹,现将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储备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应符合“三个统筹、五个对接”原则。即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和产业趋势,统筹考虑项目主体和企业优势,统筹近期建设与长远布局;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部署,对接部市会商的重点事项,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对接国家级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对接央企央院央校央所资源。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分为两类,即“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围绕首都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示范应用工程”,且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筛选的基本条件:一是符合北京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八大领域;二是申报主体为企业,“十百千工程”、“G20工程”等重点企业优先考虑;三是技术水平领先,项目具备填补国内外空白、替代进口的技术优势,特别是在创制标准、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装备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四是产业化条件成熟,产品已经过中试阶段,医药类项目需取得产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或已进入Ⅱ、Ⅲ期临床实验阶段,能够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能力,同时具备土地、规划等条件;五是产业带动能力强,原则上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为产业链建设的关键环节;六是原则上项目已在建或2012年能够开工建设,建设周期在三年之内;七是建设内容明确,对采用的重点技术、研制的关键设备、形成的生产(服务)能力、达到的建设规模等,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二)围绕首都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示范应用工程筛选的基本条件:一是面向重大需求领域,重点在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缓解资源环境制约、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需求等方面组织示范应用;二是项目可采用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投资规模原则上在1亿元以上。
        有意申报以上项目的企业,请如实填写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围绕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示范应用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于12月6日下午4:00前反馈至hdycgc@126.com,经筛选汇总后将统一报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产业化项目表            

     2、围绕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示范应用项目表

 

(联系电话:88496985)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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