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的通知》要求,市经信委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现启动我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报试点企业条件
1、在海淀区注册的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主管部门和人员;
5、具备较为完善的研发、实验条件和一定的研发经费投入;
6、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采取企业自愿、属地(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申报。
2、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下载并填写《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联络人名单报送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报送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516
联系人:侯硕
联系电话:88498231
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
附件1:《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表》
附件2:《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联络员信息》
附件3:《北京市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4:《关于征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