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000931)8月8日公告, 就福建汇海建工集团诉中 关 村、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华电公司反诉汇海公司及公司一案,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00547号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13)高民终字第005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的(2011)一中民初字第2455号民事裁定;
2、指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与福建汇海建工集团、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继续审理。
由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中民初字第2455号)民事裁定,指令其继续审理本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